一、“核定”與“查帳”籌劃——較為常用的律師事務所稅務籌劃方法?
現階段,對於律所稅收管理方法,國發〔2015〕57號及其國家國家稅務總公示2016年第5號廢除了律師業全製造行業查賬征收的要求。但據統計現階段包含北京市以內多省份稅務局仍維持現行政策的“實行慣性力”,對律師業全製造行業推行查賬征收。從律師業本身的角度觀察,應依據大中型律所與中小型所的具體情況,采用多元化的稅收征管現行政策,以突顯民法公平公正。依照《稅收征管法》及稅務總局[2000]91號的要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負責人稅務局應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繳個人所得稅:(一)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要求理應設定但未設定帳本的;(二)公司雖設定帳本,但賬務錯亂或是成本費材料、收益憑據、花費憑據殘缺不全,無法查帳的;(三)經營者產生繳稅責任,未按規定的限期申請辦理稅務申報,經稅務局勒令期限申請,貸款逾期仍不申請的。
二、“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籌劃—————互相轉化形式的律師事務所稅務籌劃方案
依照民法要求,可用規範以所得稅年應納稅額銷售總額及會計核算製度是不是完善為關鍵根據。
三、成本扣除利潤最大化————較為低端好用的稅務籌劃方案
靈活運用各種各樣成本的扣除現行政策,例如刑事辯護律師本人擔負的依照律師協會要求報名參加的培訓工作花費,可按實扣除。再例如能夠將律所的帳外財產“帳內化”,律所的固資及其無形資產攤銷能夠根據折舊費、攤銷的方法在本期根據成本扣除,逐步實現節稅籌劃的目地,這些。
四、“化整為零”籌劃————通俗易懂的律師事務所稅務籌劃方案
個人所得稅推行的是超額累進稅率:(1)合作夥伴方麵,收益明確時,總數多可減少增值率,減少可用的征收率;(2)再例如,薪水和年終獎金區劃占比應尋找一個有效點,月度“工資薪金所得”或“年終獎金”一方畸高,都是造成可用較高的征收率(最多達45%)。(3)褔利多元化,針對“依照國家統一要求發送給的補助、補貼”、“商業保險賠償款”、“依照國家統一要求發送給黨員幹部、員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退休薪水、退休衣食住行補助金”等也歸屬於免稅政策的範疇;另外,依照國家要求,企業為本人繳納和本人繳納的基礎養老保險金、基礎個人醫療保險、下崗保費、公積金,能夠從應納稅額中扣除這些。
五、爭得地區性稅收優惠政策
針對一些大中型律所,能夠考慮到在國家和地域頒布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地域開設分所等有關組織,爭得享有稅收政策。
六、爭得地區財政退還
個人所得稅歸屬於國家、地區共享稅,局部地區以便吸引住項目投資,對於地區共享一部分給予投資人一定的稅款退還,律所能夠爭取。
七、轉讓定價籌劃
當代律師業經營必須境外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方法等眾多第三方的適配,可根據開設外界服務項目組織等,對營業費用、服務項目、無形資產攤銷、借款、租用等有效標價。必須提醒的是,轉讓定價必須具備一定的合理化,另外遭遇一定的納稅調整風險性。
八、業務流程再造籌劃
稅收籌劃應綜合性衡量,除開稅收要素外,還必須考慮到非稅成本費和隱型稅賦等要素,另外保持會計、稅收、合同書的配對,還應關心本身的稅負率,預防碰觸全國各地“綠線”。
律師事務所最常用的稅務籌劃方法就在這,大家可以試著學習和效仿一下,但是很多企業主們並沒有真正意義上學會稅務籌劃,還是需要借助真正專業的稅務籌劃企業來進行稅務籌劃。